你好 现在在办离婚 我有两个问题 一是 对方在婚姻期间一直性冷淡 我是否可以在离婚时得到一点补偿。另一个是对方要求在协议上明确房屋变卖日期 但能否卖出非我能掌控的东西这个如何解决
2025-10-17 20:08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您认为您在婚姻关系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或经济上的损害,您有权提出请求。具体而言,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期间存在性冷淡的情况,并且这种状况影响了双方的共同生活。 您是否愿意接受一定的补偿来弥补可能的损失? 如果对方不同意赔偿,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提起诉讼。 关于第二个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可以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或者约定某些事项。例如,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将房产出售,那么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此外,如果该房产属于非你们双方共同所有的部分,则需要考虑到这部分房产的处置权和收益分配等事宜。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与配偶讨论这些问题时应保持诚实和透明,以确保最终协议能够满足双方的利益需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