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前房主身亡,女房主把房子委托死者兄弟卖给了徐某,过了几年,徐某又卖给了我,我是03年买的,这个过程中都没有过户。现在原女房主不承认卖了房子,要向我讨回房子,请问:我该怎么?她能讨回去吗?
2025-04-21 10:28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确认您与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并且要求徐某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您。如果您购买的房子是在合法有效的交易中完成的,并且您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您有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然而,如果原女房主认为她有权要求出售给您的房子是非法的,或者认为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交易,则她可能会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个问题。他们可以审查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确定您是否有权利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并可能为您的案件提供法律支持。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其他非诉讼解决方式,以便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解决问题。最终,您需要确保自己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