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都是浙江东阳人,2016年11月离婚了,现在住在浙江富阳高桥,有一套住房,房子是2012买的,房产证上有我与前夫的名字,离婚时没有分割,我前夫是2015年就迁户口到高桥了,现在我也想迁户口到高桥,不知怎么迁可不可以迁?
2024-08-27 04:0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该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有双方姓名,则无论是否办理过户手续,该房屋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因此,在您与前夫离婚后,该房屋应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至于您想要将户口迁移至高桥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您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工作证等)。 您的配偶必须同意您的户口迁移。 您所在的城市或地区是否有户籍管理政策允许跨区迁移户口。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户政部门申请户口迁移。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参考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 请注意,由于各地政策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公安户政部门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