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丹东市浪头镇村民我们承包的土地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在2008年被政府征用,转让给开发商,当时我们对补偿标准没有达成协议,开发商强行占用耕地盖上了大楼至今已有十年之久,还有300多亩还在撂荒,我们多次上访与政府沟通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市国土给我们的结论是这块地没有国家审批记录,我们到辽宁省信访局也是驳回到丹东政府处理,我们到北京上访也被接访回来,政府只是说给我们解决,已经解决了10年了,向律师咨询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2025-06-07 21: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土地被征收并转给了开发商,但双方未能就补偿标准达成协议。开发商在该地块上建设了大楼,并且至今已经有十年的时间。目前,您们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谈判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谈判,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标准或提出新的补偿方案。这需要您有证据证明土地的价值,并且需要有足够的力量来迫使开发商接受新的条件。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非法占用土地而造成的损失。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政府干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例如,您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并提供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向其他政府部门寻求支持,如环保部门等,以保护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诉程序。如果以上所有努力都失败了,您可以考虑向上一级政府或更高级别的行政机构上诉。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包括合同、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以便在法庭上获得支持。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采取何种措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