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房产签署了一份协议 、就是将我现在所居住的房子 交给他们房产作为独家房源、现在我不想给他们了 我该怎么办?现在这个房子的房本产权人不是我、但是签这个协议的时候 签名的时候写的是我的名字?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支付违约金吗?
23天前在签订房产交易协议时,如果签约者没有明确表示同意放弃其对房产的所有权,那么即使合同中写明“将你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交给他们作为独家房源”,也并不意味着该协议已经完全生效。因此,在不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您有权拒绝并解除此协议。 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具体的违约条款和赔偿标准应根据具体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来确定,并且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无特别规定,一般而言,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或代理人,了解具体情况,并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解决纠纷,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