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右腿截肢,跟公司协商后继续在公司任职,现因妻子病重孩子年幼需要请假一段时间回家照顾妻子最后的日子,公司提出结清赔偿款解除劳动合同,如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请假不予批准,按旷工处理,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
2024-10-10 03:42您的情况涉及到了劳动关系和合同解除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假,并且在假期结束后返回工作岗位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其复工,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阻止其复工。 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公司要求您按照旷工处理并拒绝批准请假,这可能涉及到对您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权利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带薪年假、产假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还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如果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