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也问下您: 我们己分居有六七年了,女方突然回来了,今天去法院起诉离婚,结婚证都交给法院了,而后才知道,她于别人也有孩子了,也把孩子带回来了,男的没回来,可能在外地,还能去法院告她重婚罪吗?赔偿精神勋失费,依己务失费吗?如果能,还须要什么资料吗?
2025-10-08 13:4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与他人结婚,并且该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您所提到的情况中,如果确实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形,则可能构成重婚罪。 至于赔偿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对方的行为导致您的生活受到了影响,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可能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 如果您想提起诉讼,建议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短信、通话记录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收据等。同时,也需要考虑是否符合诉讼时效的规定,即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并提交诉讼材料。 最后,请注意,任何涉及法律纠纷的事情都应该由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