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在广西公路局工作,属于编织员人,91年入职,08年因超生被迫开除,当时也闹爸妈离婚了,我跟爸爸,后来我爸爸还有他的两个同事上去自治区闹,上面觉得可能是这样开除不太合规矩,所以给我爸爸和他两个同事一份临时工,一直做到现在,我爸爸想问一下之前在编制人员的时候养老保险算不算数。
2025-10-16 16:0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父亲的养老保险已经依法缴纳,并且没有中断缴费记录,那么其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继续计算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过,具体是否能享受相关的保险待遇需要参考当地的社保政策以及您父亲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咨询,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同时,如果您的父亲有其他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也可以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