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妻子四月六号登记结婚,因为我打过我妻子几次,他不和我过了要离婚,结果时候我给她了十万块钱的彩礼,这彩礼钱她应不应该给我退?
2024-08-04 00:3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分割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约定或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未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彩礼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应退还。 另外,在你的情况中,虽然你已经支付了彩礼给对方,但没有明确表示该款项是作为彩礼还是作为其他用途(如借款)。因此,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这笔钱的具体用途,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