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五月份租了一个门面,是跟隔壁两间一起租的。当时前租户的合同期是2017年7月到2018年7月,他们在2018年1月份把隔壁转租给了别人,合约期是2018年1月到2019年1月。我们是五月份接手了这两间门面的租期是2018年7月到2019年7月。现在隔壁家不租了,想要退房租,但是他们的房租没有交给我们,是交给前租户的。并且我们接手这个门面的时候,转让合同上有写明,乙方(我)接手该店铺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前租户)。那么,隔壁店铺的这几个月租金是由前租户退吗?如果前租户不肯退,我们转让合同中写明的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2025-10-21 07:3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与前任房东签订租赁协议时已经明确表示,转让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将由原房东承担,这意味着您的权益已得到保障。因此,即使前任房东未将剩余几个月的租金退还给您,转让合同中的约定也应视为有效。 然而,由于转让合同并未明确规定前任房东有权直接向您要求支付欠付的租金,所以您需要确保自己能够证明这些租金属于前任房东,并且前任房东确实未能履行其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争议时,请务必谨慎行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