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有两块宅基地,有两个儿子,一块给了大儿子,另一块还是老人家的名字。大儿子是在家娶妻的,小儿子是出去做女婿的。 想请问一下,现在小儿子想要目前仍在老人家名下的那块宅基地,大儿子有没有权利要求拿一部分。 倘若老人同意那块宅基地全部给小儿子,大儿子有没有反对的权利。 期待您的答复,可以的话请尽量发短信谢谢。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所有。因此,即使您父亲去世后,如果这块宅基地仍然在村集体名下,那么它将由该村集体进行管理使用。 至于您提到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这意味着,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宅基地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是不合理的。因此,如果您希望宅基地被分割,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比如与村集体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对于小儿子是否有权利继承大儿子的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以及双方是否签订过相关协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请保持联系以便进一步讨论此问题。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