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北买了房子,首付付了,没有签合同在付首付没说清楚军贷和商业贷不能组合,要签合同房地产商说不能组合贷,要商贷,我不想商贷因为有公积金就想用,如果不行我说退房子,她们要求我赔偿违约金,求解,我该怎么办
2025-04-01 18:34首先,您的行为合法。您有权拒绝签署任何不明确的贷款条件,并且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经支付的首付款。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增加赔偿的请求,以弥补您的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