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孩子出现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说是达不到他们的三个标准,《1: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粹性骨折(已达到)2:双肢相差两厘米(已达到)3:畸形愈合(没达到)》所以他们不给予赔偿,那针对这个骨折和长度相差所存在的隐患,我可以找司机进行赔偿吗?赔偿范围在多少之内呢?
16天前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骨折、肢体损伤等伤害,如果能够证明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并且符合相关标准,可以主张赔偿。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的受伤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并且骨折的程度达到了三类标准,以及身体长度与正常人存在差异,那么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具体范围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通常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法院的司法鉴定结果来确定。同时,建议您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