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业公司上班,在工作期间得了大病(脑部长了恶性肿瘤,胶质瘤三级)做了手术,放疗,化疗。公司要我医疗期后去上班,但我的病还没有完全康复,请问我能按公司的要求去上班吗?
2024-11-05 18: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在医疗期内有权利继续享受劳动关系,并且可以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正常的工作。但是,建议您与公司沟通清楚您的病情和恢复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更多的休息时间来确保身体健康。 此外,如果您的疾病严重影响到工作能力或存在安全隐患,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延长医疗期或调整工作岗位。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和支持,以减轻经济压力。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