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今年50岁了,户口本一直在农村,90年嫁给市民户了,98年村里以口良田把我土地收回一部分,后期我找过,小队片长同意我和孩子给一个人的土地,但是我没有承包和同,现在土地争占了,我有权要求和同内的补偿费吗?
2024-09-26 06:48您的情况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及补偿金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在村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并且可以依法转让或继承。如果您在结婚时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没有被剥夺,那么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土地使用权证。 然而,如果您认为土地被收回的部分属于自己的土地,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解决方案。 联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 与邻居协商解决争议,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为合法合规。同时,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