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2013年起诉对方离婚,每人抚养一个小孩,我要每个月给500块养费给对方!可是那时候经济有点困难,就没给到现在也没有给一分钱给他。就这段时间要通过政府办的事情。却办不到,上面有黑名单。可不可以在这五年之间的钱给他。后面的钱,每一个月给可不可以呢?
2025-02-08 16:49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费用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此外,如果您需要申请政府帮助或者办理其他手续,请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避免触犯黑名单的规定。同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