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开家庭七年,没有对三个孩子行抚养责任,七年后的现在女方要求离婚,那这七年对孩子的各种费用,可以让女方来支付一半吗?
27天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对待子女,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在必要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女方已经离开家庭7年,且未对子女进行抚养,她可能需要为这些期间内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由女方承担全部费用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等。 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处理此类纠纷。同时,确保保留与子女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