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晓晓,女,2017年5月24号,在上海,浦东新区,佳林路59工作,因误用女同事朱某晾衣架,被打。初来乍到,忍忍算了。当时没报警。5月27号深夜二点,朱某带男人到公司宿舍(女宿舍为我和朱某共用)敲门并威胁打我。我感觉危险拒绝开门,然后他们撞门,我护门防止门被撞开,却被门把所伤。便报警了。 第二天,公司老板认为我报警晦气,解雇我,且立马搬岀宿舍。次日我去公司讨当月薪资。老板谢某请三个男人在门口,不让我进门,并在门口被老板谢某抓住,且被前女同事夏某毒打。我当时呼叫救命并报警。 被朱某两次打,致我早孕流产。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被夏某毒打,致我脖子疼痛至今,行动受阻。且至今没拿工钱。
2024-10-27 12:4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涉及到了人身伤害和劳动纠纷的问题。首先,关于人身伤害方面,如果您已经获得了医疗证明,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医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此外,如果您的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甚至导致了早孕流产和颈部疼痛等后果,那么您还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关于劳动纠纷方面,您可以先与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