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厂里是派遣工,签了两年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工作了5天,主管说我态度不端正,给我辞退了,去找人事了,人事说下个月15号才发工资,我们辞退没有办理任何协议,我想问一下这个合理合法吗,该如何维权!
2026-01-06 06:19首先,您与该厂签订的派遣工合同中应该包含关于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待遇等方面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一般为3-6个月)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金。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态度不端正的情况导致被辞退,这可能违反了您的权利。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过错,并据此进行赔偿。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院提起诉讼。 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于后续维权过程中的使用。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