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企已经工作四年零两个月了。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突然劝退我。我不同意。就想出各种理由找我的错,扣我绩效工资,。想逼我自己走。公司合同里面规定年度两次记大过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或赔偿。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现在已经接近这个条件了。处罚金额是根据公司的合同。。但是处罚单我并没有签字,因为我不认可。。我以为那就是鸡蛋挑骨头,恶意放大罪状,
2025-02-28 09:2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的适用问题。首先,您有权了解并确认您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企业在未告知您的情况下就试图解雇您,这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雇。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企业进行协商。尝试与企业沟通,解释您的立场和担忧,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您认为企业的行为不合法,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书面通知、邮件、录音等,以便于日后证明您的主张。 请注意,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任何建议都不应被视为具体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