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城市超市有限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我现在做了三个月 刚刚过试用期请问一下有赔偿吗?
4小时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完成三个月的工作后,您可以提前3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公司在您的工作期间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等,您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