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乌鲁木齐皮草城131便民警察站工作。17号开始4上48小时休息24小时。再上48小时。由于上了45小时班太瞌睡了当天晚上5点多睡着了罚200合法吗?
2025-02-09 20:56您的问题似乎涉及劳动法中的加班费计算和工资支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您在皮草城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因此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加班费支付。 然而,在本案例中,您没有提供具体的加班时间(例如,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也没有说明是否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补休。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处罚,并且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建议您与公司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此外,如果情况确实存在不公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解决相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请确保您的行动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规范,以避免可能的风险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