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天山集团干假期工,说好早上9点上班,下午6:30下班,加班一小时10块钱,中午休息两小时。但上班的时候早上8点多打卡,经常10点多下班,有时候凌晨2点才下班,打完卡了,还经常再让我们干活。发工资的时候,却没有给我们加班费。去办公室问的时候,却糊弄我们,我们这边有300多个假期工,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吗?难道就没有保护学生假期工的合法权益吗?
2025-10-20 04:33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权益和工作条件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并且应按时足额得到相应的报酬。如果您的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班费,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直接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加班费。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委托律师代理您的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劳动保护,确保其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权益不受损害。此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的监督,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