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在21011年6月_2017年6月间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符合劳动法吗?
7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内,即使一方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也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的内容。故此,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上述条款,则可以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您所描述的情况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享受相应的劳动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