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是一个包工头,工人把腿摔断了,去治疗的时候我支付他所有的费用,然后他还不准我们修房子说如果我们去修了房子的话那他就会不准修,他就会去拦着我们。房子的主人也特别生气,就是希望我们能帮他把房子修好现在他没有房子住,然后那个工人让我们帮他把后续的费用全部理清,我们也同意了。但是他还想让我们每个月都付他一定的生活费。
2025-02-15 16:02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包工头与一名受伤工人签订了协议,承诺为工人支付所有医疗费用,并且在工人康复后允许其继续工作直至房屋竣工。然而,工人要求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同时声称如果你们修缮房屋,则他们将阻止修缮活动。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因此,如果您确实承担了工人工资及医疗费用的责任,并且已经支付完毕,那么您有权要求工人归还这些款项。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人应该提供劳动服务,而不仅仅是领取报酬,因此如果工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关于维修房屋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9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这意味着如果工人拒绝协助修理房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们的财产或其他责任。 最后,您是否需要支付生活费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工人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例如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确保遵循当地法律法规,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