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一个五保户,现在村里危房改造,村书记让五保户他自己先垫付1万,他无力垫付。书记找他舅子垫付的,以后房子只有五保户住的,房子就成书记舅子的了,书记这样合法吗(五保户有兄弟姐妹她们不知道的情况下书记和五保户立字据了)
9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委会无权强制要求五保户自己承担危房改造费用,并且不得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在没有征得五保户本人同意的前提下,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因此,您提到的情况违反了国家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规定,也侵犯了五保户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此情况,寻求帮助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