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签订的店铺转让,后面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签订,随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合同不成立返还定金一万元,后续对方就起诉让我赔偿试营业期间的损失,现在想问律师,既然法院判定了合同不成立,那么订的临时协议还有效吗,现在她来起诉,法院会支持她的诉求吗
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理解您的情况是这样的。 在先前签订的店铺转让合同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已经判决了该合同不成立,并且要求对方返还了一万元的定金。 接下来,如果对方以“试营业期间的损失”为由向您提起诉讼,您需要了解的是,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法院是否认定原合同无效。 试营业期间的实际经营状况如何。 您与对方之间是否存在其他约定或补偿义务。 对于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即关于订立的临时协议,一般来说,在法院已经作出判决的情况下,原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临时协议的效力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如果您认为临时协议对您的权益有保护作用,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至于第二个问题,即法院是否会支持对方的诉求,这取决于以下几点。 -是否存在新的证据证明被告方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 -原合同是否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 -被告方是否有能力支付损失赔偿。 请记住,最终的决定将基于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因此,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