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里说我们那是棚改区不给房产证合法吗? 我家的房子是1999年建的是老房子翻盖 建成后去办房产证可镇里说我们那是棚改区不给办房产证一直拖到现在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5-06-17 04:12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果您的房屋在1999年就已经建成并使用,且没有办理过任何产权登记手续,那么该房屋可能属于无主财产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情况。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棚改区”的说法,并未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棚户区改造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因此,如果您的房屋是在棚户区范围内进行改造的,其产权归属及是否能获得房产证,需要依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城市规划部门或房管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建设合同、发票等证据材料,以便日后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