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这边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我在路上正常行驶,有一辆车要横穿马路,我大概150处发现对方车辆并鸣笛警示(大概鸣笛四声以上)对方,对方车辆车速不快,但是接近之后对方车辆还是上了路,导致我车左前方与对方车辆副驾驶相撞,事后他乘其他车辆送他对象去医院治疗,大概三个小时后交警到医院给他进行酒精检测的时候显示40多 ,请问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2025-07-20 18:23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事故的责任分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违反交通规则,如超速行驶或未按规定让行等行为,可能被视为主要责任方;而另一方则有可能被视为次要责任方。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在事故发生前已经鸣笛示意,并且被告方的车辆速度较慢,可以推断出您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在考虑责任分配时,您可能被认为是次要责任方。 然而,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行为、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可以通过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