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妈在2012年的时候离婚,我是判给我妈的,我爸算是净身出户就留了一套房,我今年已经成年,但是从12年至今我一直是跟着我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靠我爸和我爷爷奶奶生活,我妈这几年除了每个月会给我400块钱零花钱,偶尔带我买衣服之外,没有对我尽到抚养责任。我妈离婚后再婚,有了孩子,我也跟我妈说过很多次,希望她多陪陪我,或者在金钱方面多给我点零花钱,但是她答应了也从来没做到过,每年一起吃饭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但是我们距离就两公里左右,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不能采取什么法律措施来得到补偿,不过我现在已经成年了。
2026-01-23 02:21你好!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你的父母支付赡养费,以弥补他们在你成长过程中的缺失。此外,如果你认为你们之间的关系存在不平等的情况,你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家庭暴力保护令。 然而,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你先与你的母亲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这不仅有助于缓解紧张关系,还能为你提供一个了解情况的机会。如果沟通失败,那么法律途径可能会是必要的选择。 同时,确保你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前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且避免因错误决策而产生的额外负担。 最后,请记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避免激化矛盾。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