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6年结婚男方给10万元聘礼,我家在2012年的时候就给我买了一辆价值9万元的汽车,结婚的时候就算陪家了,男方给的聘礼,花在了心放下来各种押金,水电费,家具,家电,婚庆,照相.男方看病,请客等等,请问离婚女方怎么算聘礼?!女方父母总是出钱给俩人,出力,男方父母给万10万聘礼,没管过任何事情,男方本人平时爱去夜总会找小姐,也不是顾家人,家里大大小小活都是女方!
2025-04-15 16:4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聘礼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约定的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的款项。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聘礼是在双方结婚时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如婚礼策划公司),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聘礼应当是用于共同生活和家庭开支的。 如果您认为男方的聘礼被用于其他非共同生活目的,例如购买个人物品或支付个人债务,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该部分聘礼,并要求返还给您。但是请注意,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聘礼被滥用。 另外,对于您提及的男方平时的行为,包括他与他人交往的情况,以及他对家庭的责任感,这些都可能影响到你们之间的财产分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