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民征地拆迁户、由于土地被征用、以转保的行时转入他人命下、组上和村上来制定价格、当然受益人也都是组长和村长的亲戚、我想咨询一下组上和村上有没有权利来制定价格、由于我长期不在家、他们说制定的是一份保是2万9千元、我就以他们说的这个价格来转的、但过后我回去才知道他们骗了我、别人家都是3万5千元转的、我也去找过他们、他们就给我说2万9千元是起价、我问他们当时怎么不给我说清楚呢?因为受保人都是他们的亲戚、他们当然不会给我说清楚、这种情况我谅怎么办。
2024-11-05 19:3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评估后确定补偿标准。如果您的家人在征地中获得了安置补偿款,那么该款项应当归属于您和您的家人,而不是由村上或组上的成员决定分配。如果您认为补偿金额不合理,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评估并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偿款。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以便于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