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外兼职,老板拖欠工资,协商以后,老板要求我们先寄给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到工资的收条,收到这些东西之后再把工资转到支付宝,老板收到复印件和收条之后会不会按照约定将工资发到支付宝,这个具有法律效力吗,我担心这些东西寄给他之后我没有收到收款,并且东西会被他利用,我该怎么办呢
2024-08-30 16:41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的是一个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与雇主责任的问题。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如果您的老板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工资给您,您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老板要求我们先寄给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到工资的收条”这一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可能属于一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因为这是基于不正当的理由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拒绝这种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 保存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邮件往来等。 如果可能的话,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获取更好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在任何沟通或交流中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上述措施,您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为将来可能遇到类似情况时提供参考和借鉴。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