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约定要签投资协议,但对方在收到资金后即使用了,又一直不配合签订协议,也不愿意归还资金,一口咬定是投资款,他的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8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投资协议的签署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它明确了投资者和被投资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合同双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进行签字盖章,则可能被视为未达成有效的法律关系。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对方已经接收并使用了您的资金,这通常被认为是违约的行为。由于投资协议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因此对方的行为可以被认为是在违反其与您之间的投资协议。 至于对方声称这笔款项是投资款的说法,这并不一定成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只有合法的经济活动才能获得合法的收益,而非法所得应当归于国家或者相关机构。因此,如果对方使用您的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他人利益,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资金,并且有可能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涉及金钱纠纷的问题都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更多的法律信息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