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相亲认识现在的女朋友,在相亲之前买了套房子,是全款付的,但是借了钱的,现在还没有还清。现在说到结婚的事情,女朋友爸妈就要叫把我女朋友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婚前财产(这才交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买的时候是我个人的名字)
2024-07-25 19:3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您与女友已经同居并共同生活,那么您们可以认定为夫妻关系。因此,如果女友的父母要求将您的女友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上,那么该房产应该被视为你们两个共同所有的财产。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法律解释,并不适用于所有人的情况。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如房产价值、是否已支付全部款项等。建议您和女友详细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