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源,二房东签合同。当初入住前说好要走随时能走,押一付一。还未到租期我要搬走不肯退还押金,说我违约,但当时并未详写违约细则。之前有租房经历,因找好新租客接手都会退还押金。我提前一月说明搬离原因,也询问是否需要我帮助找新租客避免损失,二房东拒绝闭口不提违约的事情。二房东未经房主同意转租,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欺诈
2025-02-10 23:27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在租赁期间提出终止合同,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条款或条件,通常不会被视为违约。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一些挑战。首先,由于双方之间存在争议,您可能会遇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其次,二房东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因为他们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房产出租给他人。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与房东的沟通记录、合同副本以及任何其他证明文件,这些都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