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车间用贫困户小额贷款给利息合法吗?
2025-02-11 00: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利息支付的时间,则视为按年支付利息。因此,您提到的“扶贫车间用贫困户小额贷款给利息”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如果您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欢迎您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