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土地使用权租赁,甲乙双方在没签订合同情况下,乙方把钱打到甲方(我方)村委财政,村委书记说先把钱分了再商议合同问题!(为了安慰民心)村组长和组代表就把钱分了!村民也签字盖指纹了!这样属于违法吗?
2025-02-10 22:2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涉及的是一种所谓的“预付租金”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指一方支付款项给另一方,但没有正式签订书面租赁协议的情况。 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况较为常见,因为农民往往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取必要的生产资料或生活物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认为对方违约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可能会面临纠纷。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而言,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可能存在合同不成立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违约情况。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问题,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比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