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来是农村户口,2002年因为上大学规定要把户口迁到大学所在地,成为了集体城镇户口,后来毕业回到家乡,2007年把户口放在我们老家镇上一所中学,属于集体城镇户口,一直放在那里没有迁到其它地方,现在我们这里要拆迁,请问像我种情况能不能分到房子?我的老婆孩子能不能分到?是不是必须要有农村户口才能享受到分房待遇?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2025-10-04 00:14您关于拆迁补偿的疑问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户籍、房产归属、家庭成员资格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是农村户口,并且在大学期间因上学原因将户口从农村迁至城市,则您的户口性质由农村变为集体城镇户口,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农转非”。然而,这种转变并不影响您的户籍地和户口性质。 至于您提到的集体城镇户口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关系,这涉及到国家对土地使用的政策和管理规定。一般来说,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如果您的集体城镇户口所在地确实存在集体土地,那么您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和权益,如拆迁时可能获得一定的补偿或安置房。 对于是否能分到房子的问题,具体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拆迁政策以及您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有些地区可能会考虑给予集体城镇户口的居民一定比例的产权份额或者提供部分安置住房。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拆迁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同时,关于家庭成员能否分到房屋的问题,同样取决于当地的拆迁政策及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户口为集体城镇户口的家庭成员享有同等的拆迁补偿权利,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的拆迁方案来判断。 最后,由于以上信息可能存在地域性差异,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答案。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