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与骑友沿少海北路景区道路环湖骑行锻炼,我一直在前面领骑,后面有三名骑友跟骑,6点半左右,快到景区道路西门减速带,我从队伍左侧退出领骑位置减速慢骑,跟在后面的骑友与对面相遇的车友打招呼,随后刹不住车(刹车系统不好),前轮刮蹭到我的后轮车轴处,零速摔,肩膀着地,锁骨骨折,要我赔偿医疗,误工,份残等费用,她从后面撞的我,只是我没倒地受伤,她受伤了,要我赔觉得很冤枉,我想咨询一下在这次事故中我应承担什么责任,她应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是自发经常一起骑行锻炼的。
19天前您好,在这次事故中,您作为骑友之一,由于未遵守骑行规则(如减速慢行)和安全措施(如保持适当距离),导致自己受到伤害。因此,您可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至于对方骑友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他没有过错或故意造成您的伤害,那么您可能不需要为其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双方是否有过节、是否存在其他第三方参与等因素。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