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5年1月贷款购买了挖掘机,并和业务员商定在购买3个月后开始支付贷款及利息。但是在4月份,该公司以拖欠贷款为由,强行将挖掘机拉走,在此期间并未做过任何沟通提醒,最终将我告上法庭。法院第一次判决,支付该挖掘机费用28余万元,且未提及该挖掘机归属。我进行了上诉,第二次法院维持原判。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18天前您已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您的纠纷,现在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处理后续的执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的判决是生效的,那么债务人必须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提起再审。如果您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判决错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申诉。如果您认为二审判决存在错误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判决错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请求赔偿。如果您认为法院判决导致了自己的损失,可以请求赔偿。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