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了,有每年交名字使用费,对方不交,合法吗
2025-10-12 02:40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您作为饭店的法定代表人与他人签订转让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转让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在转让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转让的具体条件和期限,并且在转让后,原饭店的所有权变更到新接手方。 在转让过程中,如果存在姓名使用权的问题,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例如,如果原饭店名称为“XX饭店”,那么新的接手方需要向原饭店支付相应的费用,以获得该名称使用权。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转让款或者拒绝转让名称使用权,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合同的合法性、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事宜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