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提钱乐公司借款1400元,分期3个月还款,到期我没钱还款,提钱乐公司算我一天八块钱的预期费,请问律师!合法吗?
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借款人逾期未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但是,对于提前收取的费用,法律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否则将被视为不当得利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提钱乐公司在您不还款的情况下,要求您每天支付8元作为“预期费”,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即未经对方同意就进行额外收费的行为。建议您与贷款机构沟通,看是否可以重新约定还款计划或调整收费标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