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在2016年5月份签订住房合同,日期是两年,到2018年5月份截止,租金两万,签合同的时候就给你房东了,后来房东在2017年7月份找我说房租太低了,让我搬走,之后我和房东商量,将合同到期日期改为2019年5月,一次又给房东,1万2千元,并重新签了合同,现在房东在2017年10月突然提出买房子,让我一个月内搬走,并将我余下的房租费退我,但我不同意,还想继续住下去,因为现在房子不好租,房租都涨了很多,搬家也很麻烦,但是又担心房东来闹事,问一下怎么解决?
2025-02-11 01:36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存在争议。首先,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如合同副本、付款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关于租金问题,如果房东要求的租金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或实际成本,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对于搬家问题,您可以提前做好准备,例如联系新的租房房源,或者寻找临时住所。同时,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方案,比如延长租赁期限、支付额外补偿金等,以便您能够顺利搬家。 如果您不愿意离开,也可以尝试与房东沟通,说明当前的困难和需求,看是否能达成妥协。此外,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提醒您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问题,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