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3年认识到现在,2015年生了一个女孩。20l6年为了生活。我和她哥在国外工作二年,我和她哥不是一个国家工作,2017年3月为小孩和老人吵架,同时不再已我联系。2017年5月搬走留下小孩,属于她的东西都拿走了。2018年合同到斯回家与她联悉她巳和别人同居。她是离婚大概五六年才与我认识的,我们沒有结婚证,当时她和她爸都已各种理由不让办证,她现在范什么法吗?我现在有什么方法去获得自已的合法权利.。:
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可能已经丧失了对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您的配偶在2018年与他人同居,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孩子应该由另一方抚养。 如果您的配偶确实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诈骗或虐待儿童等,这些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从而导致法律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包括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指控。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了解有关保护自己权益的最佳途径。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