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0年入职河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1998年遭公司一纸公文开除 没有旅行任何手续 至今受到公司某领导的威胁
2025-08-10 14:5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或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 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您没有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该解除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您的离职文件未办理完毕的问题,建议您与当时的主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期限要求。如果存在争议,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最后,针对您提到的某领导的威胁,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录音录像等,以证明其威胁行为的存在。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援助。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