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3月13日晚上七八点左右被一辆小轿车撞了一下飞了过去脸上朝地板,当时我不在场,在医院看了一下脚骨折裂开,然后3月14日下午两三点我去交警那边做笔录,然后交警事情是女司机引起他负主要全责,为什么交警又说负责人也要承担呢,因为我女儿是从自己家想去他妈妈店里去不到二十米的路,交警说家里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请问法律是怎么看待这种事情呢,
2025-06-07 23:14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通常基于以下原则。 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和调查取证结果进行责任认定。这一步骤是为了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责任大小。 责任分担。依据责任认定的结果,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适用。法律责任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到事故的具体原因和影响等因素,以及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 对于您女儿的情况,交警部门可能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女儿是否属于过失行为,比如是否有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 -女司机的行为是否符合标准操作规程。 -汽车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且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如未定期维护)。 -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事故责任的因素。 根据上述因素,交警会综合分析后做出责任认定,如果认定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则需要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来分配赔偿责任。 关于您的女儿受伤情况,医生的诊断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证明其伤势严重并需要治疗。此外,警方也会提供相关的交通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信息、驾驶员身份等,这些信息有助于后续的案件处理。 最后,如果您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收集证据,争取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