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在上海、北京、内蒙古都有分布。之前我的五险一金缴到上海满一年了,由于老家在内蒙,现已怀孕,为了报销方便,于是把五险一金从上海转回了内蒙约6个月。公司说享受不了生育津贴,因为转回内蒙不到一年。我想问下同一个公司给缴纳的保险,就因为转了地方,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了吗?
2025-02-19 03:35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变动居住地,但并未实际离开原单位或者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其原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并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将五险一金从上海转移到内蒙约6个月的时间内,并且此时距离您的孩子出生时间并不长,因此,您可以向原单位申请恢复生育津贴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职工生育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期间,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生育津贴,也不得要求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