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企业工作十个多月了,但没有签劳动合同没,老板娘昨天忽然给我打电话,说公司现在太人多了,让我不要再去上班了,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来维权呢?
2025-03-05 00:5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你的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你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果该公司决定不再让你继续工作,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另外,你还可以要求支付你的工资和加班费等补偿金。此外,如果你认为自己被公司侵犯了其他权益,如社会保险、医疗福利等,请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