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20号离职,离职交接正常,当时的工资结算也是签字盖章了的。但是10月发工资的时候,却不是结算时候的工资,然后公司在这之前并没有给我任何文件和通知,在我问到人事的时候,人事说是因为2月改考勤制度的时候,多结算了10天的,所以现在发现了,要扣掉。但我问了还在职的老员工,他们的工资并没受到影响,而在我之前一个月辞职的员工也没受到影响。这笔工资我有理由讨回吗?
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离职时已经完成了正常的离职交接,并且工资结算也已签字盖章确认,那么您的工资应该是在离职后的合理时间内支付给您。然而,如果公司在此之后才告知您关于工资被多计算的情况,并且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文件支持这一解释,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多付给您的工资。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可以联系公司的相关部门,询问是否有关于更改考勤制度导致工资多支付的相关规定。 如果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明,例如考勤记录等,您可以据此提出申诉或者诉讼请求。 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最后,请注意保留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